县级干部我的群众观主题发言材料

从去年年底开始,我区就已经先学先改、先整先改,今年2月份,我区正式启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和大家一样,参加了许多讲座、座谈,系统学习了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也召开会议,认真听取联系地区、部门的工作建议,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结合分管工作,谈一些看法。

一、必须首先坚持问需于民、问政于民。

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问需于民,这应当是开展工作的前提。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借鉴,发现其他许多地区在工作中有这样的尴尬和困惑:民意已经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听取和尊重,但老百姓却仍感到不满意,抱怨之声时有耳闻,我认为问题就在于没有提前"问需于民",政策和项目的出台,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如果没有充分考虑到民众的需求,再怎么去征求意见,也终究是舍本逐末,甚至南辕北辙了,我认为这也是形象工程产生的根源之一。这两年推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之一就是评判群众对于项目推进的态度,这也成为项目推进快慢的"晴雨表".

另一方面是问政于民,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这首先要端正态度,广大群众工作在生产一线,生活在基层社区,接触现实最直接、感受最深刻、最有发言权,他们中间蕴藏着许多好方法、好点子,需要我们去学习、研究和发掘,尽管有的时候话语比较激烈,会让我们下不来台,脸上挂不住,但我们应当学会从牢骚话中找寻"真实语义",从质疑声中听出"话外之音",在抨击语里发现"诉求真意".在下基层工作中,我联系的是***,许多基层的同志对于当初的征拆工作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虽然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征拆任务,但是也留下了居民养老保险、失业率上升等一系列信访问题,牵扯了我们大量精力,也影响了工作的继续开展。一些项目从**年开始便完成了征地拆迁工作,但是当初的空地至今仍然在闲置,还有一些社区,由于早早被列为了征拆范围而停止了基础设施投入,对一些积水路面、路灯损坏、房屋破损等,只能小修小补,严重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在今后的拆迁工作中,应当充分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早制定出台包括居民安置、养老保险、今后就业、村集体长远发展等一揽子方案,尽可能避免 "拆迁后遗症",我认为在涉及切身利益方面,群众会比我们想得更长远、更周到。

二、既要解决事关全局的"大"问题,更要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问题。

解决"小问题",是和谐党群干群关系最有效的方式,也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对于普通群众而言,衣食住行就是生活,各种细节上的不方便累积起来,就成了生活的弊病,生活的弊病长期累积,就会对党和政府产生不满,而这种不满的相互叠加、振荡,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不可忽视,这对于习惯了做"大政策",把握"大方向"的各个地区、部门和单位来说,也是一种挑战,毕竟群众的"小"问题会更琐碎、富有个性,在解决上,更需要面对问题的勇气、智慧和耐心。从***年开始实行的"下基层"活动,从工作成效看,解决的无非是打了几口井、换了几个旧的电表箱、安装了几套健身器材等小事,可是从取得的社会效果看,我认为远大于多实施几个重点项目。在这里,我也要作自我批评和检讨,前一段时间,按照学教活动的安排,我召集联系的地区、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意见,原以为半小时结束的会议,开了整整三个多小时,征集到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就有同志提出,我应当多下基层、多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当时我也在反思,参加工作多年后,确实产生了一些疲沓的心态,主动下到一线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的机会不多,更多地是布置工作、检查工作、听取汇报,缺少到实地解决问题、与基层群众贴心交流,在今后工作中,我会更加注意这个问题,认真改正。

三是坚持践行群众路线,必须有责任、敢担当,切实提高执行力。

今年的市区两级《***》都明确提出,分管副职要大胆决策、敢于担当,各地区和各部门也要如此,不要贻误发展时机。在实际工作中,我也有很深的体会,许多工作布置下去以后,由于职能不清、界限不明,导致许多事情相互推诿、一拖再拖,群众意见很大。我分管***工作,常常提到工作合力的问题,今年以来,关于***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将***的监管,由地区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定期排查整治,实施三四个月以来,绝大多数部门都做到了按照职能办事,但是在处理一些职能交叉问题时,缺少相互之间的衔接,其实,只要每个部门稍微向前延伸一步,问题就能解决,我认为只要是为老百姓办事,在法律框架内,哪怕稍微超出一些职权范围,也是合理的,也能够得到大家的理解和群众的欢迎,必须能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实在不必事事请示汇报、事事由上级协调,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内部协调、请示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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