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关于去年、今年的全区政法工作,孙连仲同志一会儿还要作全面地总结和具体地部署。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努力增强做好政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各级党政组织和政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进入新世纪以来,维护稳定的形势发展变化很快,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全区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特别是区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区目标任务,极大地鼓舞了全区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热情。这些都为政法工作的全面提升和从根本上保持社会稳定,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有利机遇和发展环境。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政法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从国际形势看,虽然和平与发展一直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是局部仍然时有战争,充满紧张和动荡。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一大公害,对国际社会的和平、安全与秩序构成了巨大威胁。国际上各种力量争夺战略要地、战略资源、战略主导权的矛盾错综复杂,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政治、经济、安全、宗教、民族、文化等因素相互交织,天下并不太平。各种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始终没有停止过,对敌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尖锐的。

从国内情况看,我国从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各地区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在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相结合的过程中,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四个多样化”的趋势愈加明显,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仍在继续,矛盾纠纷此起彼伏,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依然存在并且还会大量增加。

从我区形势看,我区作为通辽市的经济、政治、文化、交通和信息中心,同时也是全市各种矛盾相对集中的地带。“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仍屡禁不止,一些顽固分子贼心不死,总是伺机进行捣乱破坏。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因工资福利及职称评定问题、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问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引发的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涉及人数较多,情绪激烈,处置难度较大,给社会稳定造成了很严重的负面影响。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杀人、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劫等侵财性犯罪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大案、要案还悬而未破,一些突出的治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政法系统的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法制建设、执法观念、管理体制、工作机制、队伍建设、保障条件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问题。少数政法干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等现象直接破坏和影响了警民关系。

面对上述形势和问题,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宁可把当前不安定因素看得严重一些,对可能遇到的困难考虑得全面一些,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认识统一到区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区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上来,坚持居安思危,警钟常鸣,为我区实现“以工业化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速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目标创造稳定的社会局面。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创建全国最安全的地区

前不久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治安稳定打造“平安通辽”的城市名片,争创全自治区乃至全国最安全的地区,为建设经济强市和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创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全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制环境。确定这样的主题,不仅是对全市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更是对我们科尔沁区这个中心城区的要求。我们科尔沁区必须成为“平安通辽”城市名片的主要缔造者。实现这个目标,全区各族人民对我们寄与厚望,全体政法干警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第一,必须努力维护政治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是安全城市的根本特征。政法部门要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并以此来统揽政法工作的全局。要充分认识对敌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把情报信息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及时掌握深层次、内幕性、前瞻性的情报信息,提高发现和控制能力,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反应及时、先发制敌。要从我区实际出发,把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放在重要位置,严密防范并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三股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分裂破坏活动,严密防范并坚决取缔敌对分子“结党结社”活动,严密防范并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插手人民内部矛盾挑起事端,决不容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决不容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活动形成气候。要注重研究防范打击可能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紧急应对能力。

第二,必须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任务就是正确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在加快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当前,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开发、拆迁、劳动力安置、困难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生活保障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我区各级党政机关和政法部门要牢固树立维护群众利益的观念,在处理上要善于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和思想教育等多种方法,尽可能地化解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涉法信访案件,一定要高度重视,限期集中解决;对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必须稳住阵脚,准确判断,讲究策略,妥善处理,尽量做到信息提前掌握,工作提前介入,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有效防止个性问题转化为共性问题,局部问题转化为全局问题,经济问题转化为政治问题,非对抗性问题转化为对抗性问题,有效避免事态发展蔓延。要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机制,建立信息预警、组织指挥、预案运作、应急救援、力量配置、装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体系,全面提高处理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的能力。

第三,必须努力维护经济建设安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必须深入实施依法治区战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环境,既是政法部门的重要使命,也是政法部门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政法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检察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找准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打击、管理和服务职能统一起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维护市场经济平稳有序。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要切实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创造条件,提供公平、便捷、周到的服务。

第四,必须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人民生活安宁。给人民群众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是政法部门实践“三个代表”的最直接体现。今年要继续保持“严打”整治斗争的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努力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好转,形成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要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决遏制住刑事犯罪上升的势头。要继续抓好重点地区、场所和部位的整治工作,根本扭转存在治安混乱地区的面貌。同时,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构筑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管理和控制水平,防控的着眼点要放在以基层组织建设、110进社区为重点的前沿阵地建设、以基层创安活动为抓手的无案件社区建设、以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和党团员义务巡逻守护相结合的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大力夯实社会治安工作的基础。基础工作扎实了,就可以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为实现全区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五,必须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服务,即:继续抓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优势,努力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继续抓好“四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努力为实现依法治区方略服务;继续抓好《法律援助条例》的贯彻落实,发展律师队伍、完善律师结构、提高律师素质,逐步解决群众打官司请律师难的问题,努力为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同时要大胆创新,依法规范运行,抓好社区矫正等项工作的试点,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三、加压驱动,从严治警,努力造就一支执法为民的政法队伍

2005年是市里确定的“政法队伍建设年”,这是加强全部政法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从严治警的迫切要求。“政法队伍建设年”的核心在于政法队伍的作风建设。看政法队伍是否过硬,关键看我们的工作是否达到党和政府的要求,是否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否让人民群众从心底满意。近年来,我区政法队伍建设总体上是比较好的,为维护全区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是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工作上扎实、作风上顽强、可以信赖的队伍。但我们要清醒地正视存在的不足,反骄破满,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法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个人素质,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坚力量。

第一,要认真抓好政法班子建设。“从严治警,关键在于从严治长”。在新形势下,政法队伍能否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能否全面履行好职责,领导班子的素质、能力、水平和表率作用至关重要。抓好队伍建设,关键是抓好班子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选配、监督与管理。“一把手”要带领领导班子成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典范、团结合作的典范和反腐倡廉的典范。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条件,实现政法干警“四化”。要大力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促进政法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要畅通进出口渠道,吸收高素质人才,调整淘汰不合格人员,保持队伍的活力。

第二,要集中解决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政法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我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目前需要加强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解决极少数地方存在的司法不公正问题。政法干警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正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一定要秉公办事,绝不允许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也不允许搞地方保护主义。政法各部门要对近年来办理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有错必纠。二是要解决工作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的问题。对存在的作风拖拉现象要认真对待,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动真格重点治理少数存在的“冷、横、硬、拖、推”的问题,培养雷厉风行的作风。三是要解决少数干警自身形象不好的问题。政法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科尔沁区政法干警三大纪律》,坚持这些不可踩踏的“警戒线”,切实预防和遏制政法队伍中容易出现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要对群众举报耍特权、故意刁难欺压群众、打人骂人、刑讯逼供、滥用警械和强制措施的问题进行清理,决不能护短。

第三,抓好政法队伍的思想道德和制度建设。政法各部门要教育干警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要强化宗旨意识,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要按照上级要求,在区政法委内部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强化监督查处职能。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制、分项检查制和责任倒查制,完善政法机关与干警家属廉政共建制、警风评议、院风评议、行风评议制。深化警务、检务、审判、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以严格的制度和监督保证作风建设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末位警示和末位调整制度,凡名列末位干警一律离岗学习,经培训学习仍不合格的坚决调离出政法部门。

第四,要努力提升政法建设的现代化水平和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目前政法工作的基础和条件还比较薄弱,与当前的形势和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入世以来,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政法事业必须加快实现和提升现代化水平,在思想观念、管理水平、科技装备和人才占有等方面要实现现代化,带动政法队伍整体现代化水平的提高。要强化基层综治维稳队伍建设。镇苏木(街道)均要设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镇苏木综治办要配备专职主任,职务高配,享受副科级待遇。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切实保障政法部门经费的要求,确保政法机关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四、牢记使命,履行职责,努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

党对政法这条战线必须实施绝对领导,这是毫无疑问的,这也是从严治警的根本原则。

第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必须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脱离党的倾向。大家都知道,国家法律、法规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还要领导人民执行好这些法律、法规。也就是说,党一方面要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坚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制定和执行宪法和法律,都离不开党的领导。那种借口政法机关要独立办案而游离于党的领导之外,甚至企图削弱、摆脱党的领导的思想和行为,都是极端错误的,也是十分危险的。在坚持党对政法队伍的绝对领导的问题上,政法战线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决不容许有任何不同的“政见”。

第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法战线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模范地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要坚持重大问题事先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未经批准、同意,不得擅自行动。

第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用党的标准选拔政法干部。要深化政法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让有党性、有修养、有能力、有本事、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政法干部有舞台、有位置、有地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政法事业接班人,以确保党对政法队伍绝对领导的实现。

同志们,今年全区政法工作的目标已经确定,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希望大家回去后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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