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局在节约用地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和统计工作座谈会,对如何依法用地、集约用地,解决经济发展和用地要素供给控制日益突出的矛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进行研究和讨论,十分必要和及时。这既是县委县政府积极应对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有效举措,更是我县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

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我们将从自身职责出发,严格贯彻执行县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鼓励集约用地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规划宏观调控,鼓励和引导企业集约利用土地。在具体工作上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规划控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于新建工业项目,我们从三方面控制来提高土地利用率:一是从严控制分散用地和零星用地规划审批。在工业项目选址时,原则上停止零星工业布局建设用地审批,通过规划控制加快工业企业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点集聚。

同时允许企业充分利用规划工业用地内的闲散用地如荒地、废弃河溇、池塘、不成片又无法耕种的零碎用地、破产企业闲置用地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办理规划用地手续。二是从紧控制各项规划控制指标。

对新建工业项目,改变原来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只设上限的管理方法,在选址阶段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时,对规划控制指标如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既设上限又设下限,避免企业占地圈地,浪费土地。三是从实控制企业搞“小而全”。

对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广场面积、办公、生活配套设施按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同时禁止企业在具体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职工住宅等设施,引导企业合理、科学、集约利用土地。

二、鼓励加层改造,提高土地容积率针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一些企业工业用地内容积率不高、土地利用率较低的情况,我局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加层改造和拆旧变新等多种途径,提高土地容积率。一是鼓励厂房单层加层,对在原有一层厂房基础上进行加层改造的,先由勘察、设计单位对原有建筑技术资料进行分析论证、荷载验算,再提出具体安全可行的改造方案。

同时由我局做好建筑质量上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对拆除原一层车间、厂房,原地改造新建多层车间、厂房的,允许企业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审批。

二是鼓励厂房改造升级。对因企业发展或新上项目需要土地的,鼓励企业通过拆除破旧房、改造老厂,利用内部整理和企业间土地余缺调剂,新建标准厂房、车间。

三是加强单层车间、厂房建设规划控制。除项目有特殊的工艺要求外,不再对建造单层厂房的用地进行审批。

同时也鼓励技改项目尽量利用现有厂房、土地,对以技改名义搞扩建和新建的用地一律不再进行审批。

三、挖掘土地潜力,适当降低绿地率针对土地供需矛盾,我局通过调整工业项目的绿地率控制指标,充分挖掘企业用地潜力,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一是适当降低新上工业项目绿地率。

工业项目规划审批时原绿地率控制指标为:城区,一般工业项目绿地率30%以上,污染项目绿地率35%以上;村镇,一般工业项目绿地率20%以上,污染项目绿地率30%以上。经过调整,现工业项目绿地率指标统一调整为20%—30%,一般工业项目绿地率统一调整为20%以上,污染项目绿地率统一调整为25%以上,必要时绿地率最低可控制在15%,个别项目带征绿地面积较大的,含带征绿地的绿地率可不超过25%,同时对平原镇和山区镇采用不同的绿地率指标,山区镇的工业项目绿地率在平原镇的基础上再下调5%。

二是对已建成投产的工业企业,允许参照现时绿地率指标执行。同意企业在符合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等方面消防规范的前提下,利用超面积的绿化用地建造厂房,解决企业发展建设使用用地需要。

同时由我局协助消防部门做好规划总平面消防安全初审把关工作。

四、做好服务工作,加快推进集约用地一是在规费上进行优惠。对超过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1.0标准5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涉及建设的行政性规费、技术服务费实行减半收取。

对企业拆旧建新的,原一层车间、厂房建筑面积已交的有关费用,在新建多层车间、厂房中允许折抵。二是在程序上进行简化。

凡涉及企业集约用地项目审批,我局将通过开设绿色通道与现场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尽快帮助企业启动项目建设。对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我局同意企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

三是在审批上搞好服务。对于加层、绿地改建、旧厂改造项目,我局将积极配合企业进行改造,特别是在消防安全、建筑质量安全上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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